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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称全国四年共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438万例

来源:禅身心    阅读: 2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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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日发布通报称,自2009年7月1日起,原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启用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白内障信息系统”),截至2013年8月15日,全国共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438万例,其中2012年报送111万例。

卫计委称全国四年共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438万例

据悉,为全面掌握全国白内障复明手术开展情况,提高中国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自2009年7月1日起,原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启用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白内障信息系统”),要求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使用该信息系统报送手术信息。

根据通报,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446所开展眼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在“白内障信息系统”注册并报送手术信息,对提高我国CSR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截至2013年8月15日,全国共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438万例,其中2012年报送111万例。2012年报送手术例数最多的5个省是山东省、广东省、云南省、江苏省和四川省。CSR最高的5个省(市)是上海市、云南省、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2012年各省份具体报送例数和CSR排名见附件1。

通报称,卫计委把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作为评价各地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和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要指标,将定期对各省(区、市)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CSR排名等予以公示。对未按要求报送的医疗机构,取消其眼科能力建设、防盲治盲等工作的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同时要求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综合医院、眼科专科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的督促管理,并对各地区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CSR排名靠后地区的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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