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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光化学烟雾污染频繁 臭氧危害不容小觑

来源:禅身心    阅读: 3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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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短暂的“APEC蓝”之后,北京进入霾高发的冬季。人们似乎都在全心全意防止灰霾。然而,另一种潜在的危险同样存在于每天呼吸的空气当中,那就是光化学烟雾污染天气现象。

我国光化学烟雾污染频繁 臭氧危害不容小觑

光化学烟雾从何而来

光化学烟雾最早是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洛杉矶被发现的,当地许多人出现眼睛痛、头痛、呼吸困难等症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规模的扩大,我国的光化学烟雾污染日趋频繁。

暨南大学大气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所教授吴兑认为,光化学烟雾污染其实是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共存的污染天气现象。一次污染物主要指由汽车、相关工业等排放源直接排放进入大气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二次污染物即一次污染物在紫外线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转化形成高浓度臭氧、过氧乙酰硝酸酯、硝酸晶粒、有机硝酸盐和细粒子气溶胶等。

除污染基础外,光化学烟雾污染的生成需要充足的光照和适度的水汽条件。其形成所需的空气湿度为60%到80%,太低或者太高都不能形成这种污染。北京一般在每年的7月至9月水汽充足的时候容易产生,而广州则是在每年10月至次年1月比较突出。随着汽车保有量逐渐增多,其排放产生的一次污染物也逐渐增多,具有潜在的光化学烟雾危害。当阳光、湿度、温度等气象条件有利于一次污染物转化为二次污染物时,光化学烟雾即随之而来。

霾是光化学烟雾产物之一

相比于霾,光化学烟雾出现日数要少得多。研究表明,典型城市光化学烟雾每年造成的污染日数为10至20天。我国东部频繁出现的污染天气主要是霾,占第二位的是光化学烟雾污染,特别是在华南、华东地区,北京夏季的这种污染也比较突出。

就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物就是PM2.5和臭氧,即霾和光化学烟雾,两者虽然在物质形态上有一定差别,但存在密切的联系。吴兑认为,霾本质是气溶胶污染,一部分来自于直接排放,一部分来自于二次气溶胶,其中二次转化的一个重要过程就是光化学烟雾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细粒子气溶胶等,所以光化学烟雾的最终产物包括PM2.5。

PM2.5指数一度成为朋友圈“炫耀”的内容。根据PM2.5指数,我们能够得知每日的空气质量情况。如今,在电视上、手机上都能够看到关于霾的预警信息。但是,光化学烟雾污染却潜伏在大气中,无法识别。近日,中国气象局发布了气象行业标准《光化学烟雾判识别》《光化学烟雾等级》,据此可对城市化进程中频繁发生的光化学烟雾进行识别与等级划分,从而建立相应的观测、预报预警与服务,让公众对光化学烟雾污染“看得见”。

臭氧危害不容小觑

光化学烟雾所含有的成分大都对人体有害,尤其是臭氧。臭氧是地球大气中的一种微量气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吸入过量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可损伤人的肺功能和器官组织,刺激眼睛、呼吸道并损伤表皮黏膜等。除了光化学烟雾能够产生臭氧外,在生活中,医院的消毒灯、打印机也能产生臭氧,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同样需要注意防范。

臭氧浓度升高是光化学烟雾发生的主要标志。在满足紫外线强度和过氧乙酰硝酸酯浓度的基本条件下,主要用臭氧浓度来识别光化学烟雾并区分等级。目前,气象部门已经布设了一些监测臭氧的仪器。根据《光化学烟雾等级》,当空气中每小时臭氧平均浓度大于200微克每立方米或连续8小时臭氧平均浓度大于160微克每立方米时,即判识为光化学烟雾,并根据臭氧浓度将其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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